招標工程

台北地下街Y26出入口更新工程案

領標期限:2020-07-09 18:00 ~ 2020-07-16 10:00

開標期限:2020-07-16 10:00

工程地點:台北地下街Y26出入口

聯絡人:李主任

聯絡電話:02-25594566#512

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

招標須知

壹、標的名稱: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以下簡稱本社)
              台北地下街Y26出入口更新工程案

(以下簡稱本工程)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地下街

 

貳、工程範圍及內容

一、本案為台北地下街Y26一樓出入口更新改建工程,請與本社約定時間進行現場勘查。

二、請參考附件與光碟內容:台北地下街Y26出入口改建工程結構圖說索引表、台北地下街Y26出入口改建工程建築施工圖、結構計算書、台北地下街Y26出入口更新工程案預算表、公共工程汛期工地防災減災作業要點、汛期工地防災減災自主檢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切結書。

 

參、施工相關規定

  • 工程期間應經常保持工作場所四周環境整潔,餐盒飲料等非施作所需材料之垃圾,廠商需準備垃圾袋並清理乾淨。
  • 逛街人潮眾多且較無安全意識,廠商應確實做好施工防護隔屏、警告牌等安全措施,有效隔離非施工人員進入,以確保安全。
  • 本工程所有物料不得堆置於防護隔屏外。所有拆除物品經本社完成報廢程序後,由廠商負責清運,不得堆置於地下街內,違者依合約處理。
  • 廠商所指派之工作人員進入台北地下街工作,須依台北地下街相關規定辦理工作證,並隨身配戴識別證、施工背心、工作帽等。
  • 廠商之工作人員於台北地下街內應遵守台北地下街禁煙、酒及禁吃檳榔等相關規定,違規者罰款新台幣2000元。否則本社得以要求廠商停工,廠商不得異議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 廠商之工作人員於台北地下街內應遵守台北地下街施工規定。廠商如未能確實遵守,本社得依據台北地下街相關規定處以罰款。
  • 廠商施工時請紀錄施工日誌,並在工程施工前、中、後均需拍照存檔備查;將施工日誌、相片一式二份送本社存查。
  • 廠商施工時,應先查明設施原有各結構、管線。如因工程造成台北地下街原有建物、手扶梯、磁磚、管線或其他設施等之任何損害,應無條件負責修復、賠償相關損失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 施工期間應做好防水設施,嚴禁雨水進入;如遇颱風陸上警報發佈,廠商應立即依照防洪計畫,出入口周圍防護必須高於180cm,防止雨水進入地下街設施。如造成損失,廠商須負責賠償。
  • 廠商應依規定辦理工程保險,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並將保險收據正本交於本社;發生事故損害時,保險公司之損害賠償金額如有不足,廠商仍需負責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 工程比價文件規格表內所列相關材料若需送審,廠商須在施作前二周內將材料證明、樣式送交監造單位及本社核可後方可施作,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託耽誤工期,若廠商自行耽誤送審時間而延誤施工進度及品質,本社不予追加工期及費用。施工前廠商應與本社針對施作地點完成清點既有設施設備內容並做成紀錄,施工期間廠商應善盡保管及維護之責,若有髒汙、破損、損壞或遺失,廠商應負完全修繕、清潔或賠償之責,否則本社不予辦理驗收。
  • 未盡事宜,依台北地下街商場使用手冊及相關規定辦理;廠商若有違反則需接受本社相關規定處分,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肆、公開比價廠商資格:

  一、工程公司之公司設立登記表。

  二、公司資本額:新台幣1仟萬元以上(含)。

 

伍、比價廠商應具下列資格文件

  參加公開比價廠商準備下列一至五項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印鑑,並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文字,否則視為無效標。

      
一、工程公司之公司設立登記表。

二、在三年內有安裝鋼構工程新台幣200萬以上(含)實績證明。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個月無退票記錄之信用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切結書、現場勘查證明書。

四、最近一期有效報稅證明文件。

五、印鑑印模單正本。

六、押標金封:裝入押標金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七、押標金應以比價廠商名義繳納,並開具以「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為受款人之各銀行本行支票或現金,若得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八、證件封:裝入一至五項資格證明文件。

 

陸、公開比價程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比價:

    1. 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
         2. 逃漏稅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二、本社對比價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應於決標後無息發還未得標之廠商;流標、廢標時亦同。比價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押繳金不予發還:
1. 比價廠商以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2. 比價廠商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3. 在報價有效期限內撤回其報價。
4. 比價後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立合約、切結書等資料。
5. 比價廠商得標後,將本工程轉包者。

    三、公開比價方式:本案以「資格標」及「價格標」二段方式處理,投標廠商必須通過資格標之審查,方得參加價格標之競價。經審查資格合格之投標廠商應依 本社所發之報價單,以深色原子筆或鋼筆逐項寫清楚,其中報價單報價金額應以中文大寫填明,所報價格應含營業稅,以報價最低且進入底價者得標。

    四、有下列情形視為無效標:

        1. 報價單經變造或塗改者。

        2. 報價單中未加蓋投標廠商印鑑者。

五、決標規定:

        1. 採總價決標。

        2. 投標結果如有兩家以上之標價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且其標價相同時,由該等廠商再行投標,以最低價者得標。

        3. 以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之最低標者得標,若報價皆高於底價,則以報價最低廠商得優先減價一次,如仍高於底價時,所有合格廠商重新繼續進行投標,投標以二次為限。

        4. 比價前主辦單位因故必須停止投標,應將押標金無息發還,比價廠商不得異議。

        5. 廠商報價以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之佰分之八十以下時,需於繳交差額保證金後再予決標,其繳納方式、有效期限等相關規定同押標金。
差額保證金=(底價×80%-投標金額)

六、簽約日期:

        決標後次日起7日完成簽約。若得標廠商拒不簽約,本社有權沒收押標金,比價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七、比價當日,非比價廠商如未持有委託代理授權書者,禁止進入比價場地

 

柒、公開比價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
會議室。

 

捌、公開比價時間:109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十時

 

玖、履約保證金

    比價廠商依通知期限完成簽約後,押標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若未依通知期限完成簽約,撤銷得標資格並沒收押標金。

 

拾、疑義解釋

    比價廠商如對招標內容提出疑義,於招標公告後七日內(含例假日)以書面掛號提出,本社得就內容提出釋疑。

 

拾壹、聯絡方式

      聯絡單位: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

      聯絡方式:李先生  電話:25594566轉512分機

 

拾貳、其他

一、本比價須知未盡事宜,悉依合約書及本社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比價須知與合約書具同等效力,並作為合約書之附件。

三、得標後應遵守本投標須知、合約、本社相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比價廠商投標前應至施工現場勘查施工場所、如未勘查者禁止投標。

  • 投標資料: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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