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工程

冷卻水塔更新工程

領標期限:2016-01-10 09:00 ~ 2017-01-23 18:00

開標期限:2017-01-24 15:00

工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地下街

聯絡人:李應在 先生

聯絡電話:02-25594566 分機 512

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

冷卻水塔更新工程

比價須知

 

壹、標的名稱: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以下簡稱本社)
              冷卻水塔更新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地下街

 

貳、工程範圍及內容

項目

品名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金額

備註

1

金日KFT-300

良機LDC-N-300

方形逆流式冷卻塔

12

 

 

 

熱浸鍍鋅鐵件.FRP本體及水盤.SUS304螺絲.熱浸鍍鋅塔頂欄杆+安全護龍爬梯.加高1M直立式導風胴

2

原廠熱浸鍍鋅

避雲器+平衡鐵架

12

 

 

 

3

新設冷卻塔安裝組立

 

12

 

 

 

4

舊塔拆除

 

12

 

 

 

5

舊塔清運

 

12

 

 

 

6

基礎延伸整理

 

1

 

 

 

7

管理銜接材料:鍍鋅管.不鏽鋼齒輪蝶閥片.盲蓋.法蘭.彎頭.不鏽鋼伸縮接頭

1

 

 

 

 

含拆換時管路先做斷水盲蓋切換.鍍鋅管路延伸.法蘭銜接.不鏽鋼齒輪蝶閥片及不鏽鋼伸經接頭

 

8

五金耗材

 

1

 

 

 

9

配管工資

 

1

 

 

 

10

吊運

 

1

 

 

 

 

 

 

 

 

 

 

 

 

 

 

 

 

 

 

 

 

總計

 

 

 

 

 

含稅-

 

一、全部管徑必須與舊有管相同、若要更改必須報請本社同意。


    二、施工範圍分成二處、100柱工區及50柱工區。每處各有6台冷卻水塔、施工時每處應保持四台冷卻水塔正常運轉、不得防凝本社冷氣機正常運轉。

   
    三、每台泠卻水塔進水管及出水管、冷卻水塔連通管必須裝設1只法蘭銜接不鏽鋼齒輪蝶閥。

   
    四、補給水管全部換新鍍鋅管。每台冷卻水塔需有1只銅凡而及浮球開關。

五、排水管改為PVC管。

六、電源:3相380V馬達四極20HP。負載側起電線及鐵管全部更新。

參、施工相關規定

  1. 工程期間應經常保持工作場所四周環境整潔,餐盒飲料等非施作所需材料之垃圾,廠商需準備垃圾袋並清理乾淨。

     

  2. 本工程所有物料均不得堆置於圍籬外。所有拆除物品由廠商負責清運,不得堆置台北地下街內,違者依台北地下街規定處理。
  3. 廠商所指派之工作人員進入台北地下街工作,須依台北地下街相關規定辦理工作證,並隨身配戴識別證、施工背心、工作帽等。
  4. 廠商之工作人員於台北地下街內應遵守台北地下街施工規定。

     

  5. 廠商如未能確實遵守,本社得依據台北地下街相關規定處以罰款。
  6. 廠商在工程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均需拍照存檔備查,並將相片一式二份送本社存查。
  7. 廠商應於施工前填寫工程進度表送交本社。
  8. 廠商應依規定辦理工程保險,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並將保險收據正本交於本社;發生事故損害時,保險公司之損害賠償金額如有不足,廠商仍需負責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9. 廠商施工時,應先查明設施原有各結構、管線。如因工程造成台北地下街原有建物、管線或其他設施等之任何損害,應無條件負責修復、賠償相關損失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10. 本工程比價文件規格表內所列相關材料若需送審,廠商需在決標後二週內將材料證明、樣式送交監造單位及本社核可後方可施作,不得以任何藉口推拖耽誤工期,若廠商自行耽誤送審時間而延誤施工進度及品質,本社不予追加工期及費用。施工前廠商應與本社針對每一施作地點完成清點既有設施設備內容,並做成紀錄,施工期間廠商應善盡保管及維護之責,若有髒污、破損、損壞或遺失,廠商應負完全修繕、清潔或賠償之責,否則本社不予辦理驗收。

     

  11. 未盡事宜,依台北地下街商場使用手冊及相關規定辦理;廠商若有違反則需接受本社相關規定處分,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肆、公開比價廠商資格:

      一、冷凍空調業或工程公司營業項目有冷凍空調類,持有政府機關核發公司設立登記表。

      二、公司資本額: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含)。

    三、公司105年年營業額2億元以上證明。

    伍、比價廠商應具下列資格文件

      參加公開比價廠商準備下列一至四項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印鑑,並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文字,否則視為無效標。


        一、冷凍空調業或工程公司營業項目有冷凍空調類之公司設立登記表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無退票記錄之信用證明。

    三、最近一期有效報稅證明文件。

    四、印鑑印模單正本。

    五、押標金封:裝入押標金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押標金應以比價廠商名義繳納,並開具以「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為受款人之各銀行本行支票或現金,若得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六、證件封:裝入一至五項資格證明文件。

     

    陸、公開比價程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比價:

        1. 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
           2. 逃漏稅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二、本社對比價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應於決標後無息發還未得標之廠商;流標、廢標時亦同。比價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押繳金不予發還:
    1. 比價廠商以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2. 比價廠商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3. 在報價有效期限內撤回其報價。
    4. 比價後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立合約、切結書等資料。
    5. 比價廠商得標後,將本工程轉包者。

        三、公開比價方式:本案以「資格標」及「價格標」二段方式處理,投標廠商必須通過資格標之審查,方得參加價格標之競價。經審查資格合格之投標廠商應依 本社所發之報價單,以深色原子筆或鋼筆逐項寫清楚,其中報價單報價金額應以中文大寫填明,所報價格應含營業稅,以報價最低且進入底價者得標。

        四、有下列情形視為無效標:

            1. 報價單經變造或塗改者。

            2. 報價單中未加蓋投標廠商印鑑者。

    五、決標規定:

            1. 採總價決標。

            2. 投標結果如有兩家以上之標價低於 本社所定底價且其標價相同時,由該等廠商再行投標,以最低價者得標。

            3. 以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之最低標者得標,若報價皆高於底價,則以報價最低廠商得優先減價一次,如仍高於底價時,所有合格廠商重新繼續進行投標,投標以一次為限。

            4. 比價前主辦單位因故必須停止投標,應將押標金無息發還,比價廠商不得異議。

            5. 廠商報價以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之佰分之八十以下時,需於繳交差額保證金後再予決標,其繳納方式、有效期限等相關規定同押標金。
    差額保證金=(底價×80%-投標金額)

    六、簽約日期:

            決標後次日起7日完成簽約。若得標廠商拒不簽約,本社有權沒收押標金,比價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七、比價當日,非比價廠商如未持有委託代理授權書者,禁止進入比價場地。

     

    柒、公開比價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
    會議室。

     

    捌、公開比價時間:106年1月24日(星期二)下午3時

     

    玖、履約保證金

        比價廠商依通知期限完成簽約後,押標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若未依通知期限完成簽約,撤銷得標資格並沒收押標金。

     

    拾、疑義解釋

        比價廠商如對招標內容提出疑義,於投標一日前以書面提出,本社得就內容提出釋疑。

     

    拾壹、聯絡方式

          聯絡單位: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

          聯絡方式:李先生  電話:25594566轉512分機

     

    拾貳、其他

    一、本比價須知未盡事宜,悉依合約書及 本社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比價須知與合約書具同等效力,並作為合約書之附件。

    三、得標後應遵守本投標須知、合約、本社相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比價廠商投標前應至施工現場勘查施工場所、如未勘查者禁止投標。

  1. 投標資料:每份新台幣參佰元整(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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