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標期限:2024-11-29 10:00 ~ 2024-12-04 14:00
開標期限:2024-12-04 15:00
工程地點:台北地下街 第8、10-1、10-2號廣場
聯絡人:蕭先生
聯絡電話:02-25594566#514
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
廣場認養使用比價須知
- 認養使用標的名稱:
台北地下街第8、10-1、10-2號廣場如: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之廣場位置面積、使用限制表及圖面。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 號台北地下街
營業時間(平日11:00~21:30;假日11:00~22:00)
貳、認養使用範圍:
如: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之廣場位置面積、使用限制表及圖面,
計3個廣場分別比價。
参、認養使用期限:(底價及報價以月計算)
期別 |
認養日期 |
天數 |
第一期 |
114年1月3日~1月31日(公休日1月31日) |
29 |
第二期 |
114年2月1日~2月28日 |
28 |
第三期 |
114年3月1日~3月31日(公休日3月31日) |
30 |
第四期 |
114年4月1日~4月30日 |
30 |
第五期 |
114年5月1日~5月31日(公休日5月1日) |
30 |
第六期 |
114年6月1日~6月30日 |
30 |
肆、認養廠商資格:
一、本地下街與市場處簽有店鋪使用行政契約書之區塊(店舖)公司(商號)。
(標租廠商除外)
伍、認養廠商應具下列資格文件
準備下列一至二項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商業登記抄本須加蓋商號印鑑及負責人、合夥人印鑑),並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文字,否則視為無效。
一、公司備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商號備營利事業登記卡或商業登記抄本。
※營利事業登記卡或商業登記抄本之影印本,空白處必須蓋上公司章及負責人、合夥人印鑑。
二、負責人身分證影印本。
三、印鑑印模單正本。(印章與公司設立登記表或變更登記表相同)
四、保證金封:裝入保證金(每月出價金額之2倍)。
保證金應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並開具以「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為受款人之銀行即期本票、即期支票或現金(比價當日為支票日期)。
五、報價單封:裝入報價單。
六、證件封:裝入一至三項資格證明文件。
七、外封套:外封套由本社提供,裝入證件封、保證金封與報價單封後彌封,並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認養廣場位置。
八、廣場認養廠商商品及統一發票開立明細表。
九、認養廠商需於廣場使用前繳交認養費用,如遇例假日不得順延。逾期繳納者,每逾期1日按應繳交金額加收1%滯納金,逾期2日繳交2%滯納金……以此類推,期滿15日取消使用資格。
陸、資料領取期限
一、自113年11月29日(三)上午10時起至113年12月4日(三) 下午2時止。
二、工本費每份 壹佰元 整。
柒、比價程序
一、於領取比價資料後,依第伍項資格證明文件一至三項之順序裝妥於證件封內併同保證金封、報價單封,彌封後於113年12月4日下午3時前將比價文件以專人送達至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以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本地下街先就比價廠商資格文件進行審核,通信報價無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比價:
1、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
2、逃漏稅捐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3、未於 本地下街指定期限至台北地下街勘查環境,確實瞭解廣場認養空間範圍及使用限制者。
三、本地下街對比價廠商所繳納之保證金應於認養使用廣場者確定後無息發還未獲得認養廣場之廠商。比價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保證金不予發還:
1、比價廠商以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比價。
2、比價廠商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比價。
3、在報價有效期限內撤回其報價。
4、獲得認養使用廣場資格者拒不簽立廣場使用申請表、廣場使用切結書。
5、獲得認養使用廣場資格者有轉租情形。
四、本案以「資格」及「價格」二段方式處理,比價廠商必須通過資格之審查,方得參加價格之競價。經審查資格合格之比價廠商應依本地下街所發之報價單,以深色原子筆或鋼筆逐項寫清楚,其中報價總額應以中文大寫填明,所報價格應含營業稅,以報價最高且高於底價者獲得認養廣場使用資格,通信報價無效,獲得認養使用廣場資格者由本地下街正式通知日期,攜帶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公司備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商號備營利事業登記卡或商業登記抄本、公司及負責人印鑑至本地下街進行相關文件簽立及繳交廣場認養使用費用。
五、有下列情形者視為無效:
1、報價單經變造或塗改者。
2、報價單中未加蓋比價廠商印鑑者。
六、決標規定:
1、採每月報價決標。
2、以高於所定底價之最高價者認養使用廣場。
3. 投標結果如有兩家以上之標價高於 本社所定底價且其標價相同時,由該等投標者再行投標,以最高價者得標。
4、投標前如主辦單位因故必須停止投標,應將保證金無息發還,投標者不得異議。
七、相關書表簽立日期:
認養使用廣場者確定後次日起一週內完成廣場使用申請表及切結書簽立。若認養廠商拒不簽立前揭書表,本地下街有權沒收保證金,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八、比價當日,非比價廠商如未持有委託代理授權書者,禁止進入比價場地。
捌、比價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會議室。
玖、比價時間:113年12月4日(三) 下午3時
拾、保證金
認養廠商依通知期限完成相關書表簽立後,保證金直接轉為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之公共場地使用保證金。若未依通知期限完成相關書表簽立者,撤銷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拾壹、疑義解釋
認養廠商如對廣場認養使用內容提出疑義,於比價一日前以書面提出,本地下街得就內容提出釋疑。
拾貳、聯絡方式
聯絡單位: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
聯絡方式:蕭先生 電話:2559-4566轉514分機
拾參、其他
一、未盡事宜,悉依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之廣場使用切結書及
相關規定辦理。
二、廠商須於113年12月4日(三)中午12時前至台北地下街,確實瞭解各廣場認養
使用範圍。
三、得標廠商需遵守臺北市政府及中央衛生福利部防疫管理措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