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工程

Y4、Y13、Y28電梯更新工程

領標期限:2017-01-27 09:00 ~ 2017-02-09 18:00

開標期限:2017-02-10 15:00

工程地點:Y4、Y13、Y28電梯(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地下街)

聯絡人:李應在 先生

聯絡電話:02-25594566 分機 512

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

Y4、Y13、Y28電梯更新工程

投標須知

(比價規定)

壹、標的名稱: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以下簡稱本社)
              Y4、Y13、Y28電梯更新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地下街

 

貳、工程範圍及內容

一、附件:設計圖、工程採購契約、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參、施工相關規定

  1. 工程期間應經常保持工作場所四周環境整潔,餐盒飲料等非施作所需材料之垃圾,廠商需準備垃圾袋並限當天清理乾淨。
  2. 台北地下街逛街人潮眾多且較無安全意識,廠商應確實做好圍籬、圍籬應以石膏板或防火板材施作並上鍞、警告牌等安全措施,有效隔離非施工人員進入,以確保安全。
  3. 本工程所有物料均不得堆置於圍籬外。所有拆除物品由廠商負責清運,不得堆置台北地下街內,違者依合約處理。
  4. 廠商所指派之工作人員進入台北地下街工作,須依台北地下街相關規定辦理工作證,並隨身配戴識別證、施工背心、工作帽等。
  5. 廠商之工作人員於台北地下街內應遵守台北地下街禁煙、酒及禁吃檳榔等相關規定,否則本社得以要求廠商另派其他工作人員,廠商不得異議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6. 廠商如未能確實遵守,本社得依據台北地下街相關規定處以罰款。
    1. 廠商在工程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均需拍照存檔備查,並將相片一式二份送本社存查。
    2. 廠商應於施工前填寫工程進度表送交本社。
    3. 廠商應依規定辦理保險,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並將保險收據正本交於本社;發生事故損害時,保險公司之損害賠償金額如有不足,廠商仍需負責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4. 廠商施工時,應先查明設施原有各結構、管線。如因工程造成台北地下街原有建物、管線或其他設施等之任何損害,應無條件負責修復、賠償相關損失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十一)本工程比價文件規格表內所列相關材料若需送審,廠商需在決標後二週內將材料證明、樣式送交監造單位及本社核可後方可施作,不得以任何藉口推拖耽誤工期,若廠商自行耽誤送審時間而延誤施工進度及品質,本社不予追加工期及費用。施工前廠商應與本社針對每一施作地點完成清點既有設施設備內容,並做成紀錄,施工期間廠商應善盡保管及維護之責,若有髒污、破損、損壞或遺失,廠商應負完全修繕、清潔或賠償之責,否則本社不予辦理驗收。

        (十二)廠商施工必須依台北地下街商場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施工。

      (十三)未盡事宜,依台北地下街商場使用手冊及相關規定辦理;廠商若有違反則需接受本社相關規定處分,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

       

      肆、公開比價廠商資格:

        一、專業電梯製造公司、持有政府機關核發公司設立登記表。

        二、公司資本額:新台幣一億貳仟萬元整(含)。

      三、公共工程新台幣200萬元以上(含)完工證明。

      四、廠商需有在台灣設置電梯生產工廠之證明(工廠登記證)。

      伍、比價廠商應具下列資格文件

        參加公開比價廠商準備下列一至四項資料如為影本,須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印鑑,並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文字,否則視為無效標。
      一、專業電梯製造公司、公司設立登記表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無退票記錄之信用證明。

      三、最近一期有效報稅證明文件。

      四、印鑑印模單正本。

      五、押標金封:裝入押標金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押標金應以比價廠商名義繳納,並開具以「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為受款人之各銀行本行支票或現金,若得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六、證件封:裝入一至五項資格證明文件。

       

       

       

      陸、公開比價程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比價:

          1. 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
             2. 逃漏稅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二、本社對比價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應於決標後無息發還未得標之廠商;流標、廢標時亦同。比價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押繳金不予發還:
      1. 比價廠商以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2. 比價廠商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3. 在報價有效期限內撤回其報價。
      4. 比價後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立合約、切結書等資料。
      5. 比價廠商得標後,將本工程轉包者。

          三、公開比價方式:本案以「資格標」及「價格標」二段方式處理,投標廠商必須通過資格標之審查,方得參加價格標之競價。經審查資格合格之投標廠商應依 本社所發之報價單,以深色原子筆或鋼筆逐項寫清楚,其中報價單報價金額應以中文大寫填明,所報價格應含營業稅,以報價最低且進入底價者得標。

          四、有下列情形視為無效標:

              1. 報價單經變造或塗改者。

              2. 報價單中未加蓋投標廠商印鑑者。

      五、決標規定:

              1. 採總價決標。

              2. 投標結果如有兩家以上之標價低於 本社所定底價且其標價相同時,由該等廠商再行投標,以最低價者得標。

              3. 以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之最低標者得標,若報價皆高於底價,則以報價最低廠商得優先減價一次,如仍高於底價時,所有合格廠商重新繼續進行投標,投標以一次為限。

              4. 比價前主辦單位因故必須停止投標,應將押標金無息發還,比價廠商不得異議。

              5. 廠商報價以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之佰分之八十以下時,需於繳交差額保證金後再予決標,其繳納方式、有效期限等相關規定同押標金。
      差額保證金=(底價×80%-投標金額)

      六、簽約日期:

              決標後次日起7日完成簽約。若得標廠商拒不簽約,本社有權沒收押標金,比價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七、比價當日,非比價廠商如未持有委託代理授權書者,禁止進入比價場地。

       

      柒、公開比價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
      會議室。

       

      捌、公開比價時間:106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3時

       

      玖、履約保證金

          比價廠商依通知期限完成簽約後,押標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若未依通知期限完成簽約,撤銷得標資格並沒收押標金。

       

      拾、疑義解釋

          比價廠商如對招標內容提出疑義,於投標一日前以書面提出,本社得就內容提出釋疑。

       

      拾壹、聯絡方式

            聯絡單位: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

            聯絡方式:李先生  電話:25594566轉512分機

       

      拾貳、其他

      一、本比價須知未盡事宜,悉依合約書及 本社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比價須知與合約書具同等效力,並作為合約書之附件。

      三、廠商得標後應遵守本投標須知、合約、本社相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 投標資料: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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